【2014加拿大國際學生新法規】
【2014加拿大國際學生新法規】
請注意 – 為落實國際學生的新規定
2014年2月12日 – 新規則,旨在加強加拿大的地位,為未來的國際學生選擇的留學目的地將於2014年6月1日生效。
新規定將改善服務,真正的學生,同時保護加拿大的高品質教育的國際聲譽和減少欺詐和程序濫用的可能。
下面是變化的總結:
以下翻譯: 茱莉安本人(版權所有, 請勿COPY)
資訊來源: https://www.cic.gc.ca/english/department/media/notices/2014-02-12.asp
現行法規 |
新的法規,如2014年6月1日的 |
申請人必須證明他們打算申請學習許可時,進修於加拿大。 | 申請人必須確定註冊學校並持續學業。如果不這樣做可能會導致被加拿大要求離境。 |
申請人可申請學習許可進修在加拿大任何教育的機構。 | 學生簽證只發指定接收國際學生的教育機構。 |
學生簽證持有人公立學院及部分私立學院校, 必須另外申請校外工作簽證,以便能夠在全職讀書的期間, 進行校外工作, 每週不超過20小時。 | 學生簽證持有人公立學院及部分私立學院校,可將自動授權校外工作簽證, 無需另外申請校外工作簽證,以便能夠在全職讀書的期間, 進行校外工作最多長達每週20小時。學生簽證持有人必須追求的六個月或以上學歷,職業或專業培訓,並在指定機構的求取學位,文憑或證書, |
所有國際學生可以申請學生工讀簽證,如果建教合作是他們的課程學校的一部分。 | 只有升讀中學或在指定學校的國際學生可以申請學生工讀簽證,如果建教合作是他們的課程學校的一部分。 |
持觀光簽證者不得在加拿大境內申請學生簽證。 | 持觀光簽證者可以申請在加拿大境內學生簽證,如果他們是在學前,小學或中學階段,是在一個學術交流或訪問學生在指定學習機構,或已完成課程的學習或程序,它是驗收條件在指定的學習機構。 |
國際學生已畢業者,但學簽還沒到期可以合法的留在加拿大直到他們的學簽到期。 | 當學生完成學業後的90天學簽將會變為無效,除非持有工作簽或其他批准部分才可停留在加拿大。 |
在現行法規裡並沒有明確指出,註冊的印地安人可以不用取得學生許可證及可以在加拿大讀書。 | 註冊印地安人(加拿大土著)可以在加拿大讀書無需要學簽,因為他們有權利可以以這種方式進入加拿大。 |
持有學生簽證的學生在完成學業後,並在等待他畢業後工作簽證 (Post-graduation work permit)時, 無權工作 | 持有學生簽證的學生在完成學業後,並在等待他畢業後工作簽證 (Post-graduation work permit)時, 有權工作 |
其他資訊:
- 教育是各省和地區的責任。在未來數月內將會確定過各省和地區政府所指定的教育機構。
- 在加拿大,國際學生報讀課程為六個月或以下者不需要學生簽證(這是沒改變的)。但對於非免簽國家來的公民是需要觀光簽的。
- 學生簽證持有人在非指定機構學習時,新的法規生效將允許他們完成學業,最多法規生效後三年。
- 國際學生就讀於非指定教育機構並持有校外工作許可或遊學打工工作許可證將被允許繼續使用,並在必要時更新。這些工作許可,可以直到他們完成他們的學業,或法規生效後最常3年可以使用。
- 額外的措施規定,將會在2014年6月1日公佈,則會採取新的規定。